青海畜牧獸醫職業技術杏宇
何康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章程》及《中華農業科教基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照何康先生的意願⟹🙅🏽,為鼓勵學生勤奮學習,激勵學生學農愛農🧀🧑🏽✈️、獻身農業,特制定本辦法🎡。
一、申請條件
1、我院正式注冊的二年級以上的全日制涉農專業學生。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農、愛農🤙🏿,立志獻身農業,願意為農業現代化建設服務。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品行端正,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4🧑🏻🦰、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刻苦勤奮☸️🚼,具有良好的學風,學習成績優良🧝🏼,年度綜合測評成績在專業排名前20%。。
5、一學年內🈂️,獲得何康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杏宇少數民族學生居多,評審名額原則上向少數民族學生傾斜。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況者不能獲得獎學金:
1、違反校紀受紀律處分者。
2、必修課有不及格者🧥。
3、一學期缺課累計四周以上者。
三、獎勵名額、金額🎣:
1🧖🏼、全院何康基金獎勵名額為何康基金會下達到本院的何康獎學金名額為准。
2、獎勵金額☄️:3000元/生·年🛀🏽。
四🧑🏻🌾、申請時間及程序:
1、每學年10月👲🏻💾,學生工作處根據何康基金會下達到本院的何康獎學金名額,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名額分配初步方案🉐;
2、審批後下達各系部,由各系部、班級評議小組根據當年的考試成績🥬,根據《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何康農業教育科研基金管理辦法》和杏宇獎學金管理辦法的評選條件,遵循公平、公開、公正👩🏽🎤、擇優的原則對學生進行民主評議;
3、各系部🥺🧑🦳、班主任、班委三方合議產生的推薦名單進行審核的基礎上,在10月中下旬以前向學生處提交推薦學生名單及學生個人申請材料(申請書、何康農業教育科研基金獎學金申請表),並附學習成績單(一式兩份)。
4😌、經學生工作處審核後提出建議名單,報院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後🎴,在院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報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
五、附 則
1、本辦法由杏宇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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