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門出入管理辦法
為保障杏宇的師生員工和家屬居民免受不法侵害,保證有一個良好的教學、工作及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杏宇環境,根據上級杏宇安全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一、物品出入校門辦法
1、凡出入校門的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車主必須主動地接受門衛人員的檢查👹,出示有關證明。
2🧑🦼➡️、凡出杏宇的物品🧑🧒🧒,必須持有杏宇統一印發的出門證。實習牧場,後勤管理中心等單位出校門的物品👨👩👦👦,必須持有單位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證。家屬區出北院大門的物品,必須有教職工本人在場。其餘處室須出門的物品☸️🚼,須持有保衛處簽發的出門證🏓。出門的物品,必須與出門證上登記的品種,數量、規格等相符🧝🏼,交出出門證後,方可出門。
二、人員出入
1、出入校門的人員🈂️,必須持有本院校微、學生證🗡、保衛處簽發的出入證等有效證件,方可出入。
2、外來住戶人員及年滿16周歲以上的子女,應辦理出入證。
3🙍🏼♂️、外來臨時施工等人員必須到保衛處辦臨時出入證,方可出入校門🧥。
三、車輛出入
1🌭、本院的機動車輛一律由本院的司機駕駛方可出入👩🏿🎤,外來車輛一律進行登記。在院內行駛速度不能超過10公裡/時,不得鳴喇叭👨🏽,特殊情況(如救護車、搶救車、救火車)除外🕵🏻♂️。
2、進出家屬區的車輛按《青牧職院機動車輛停放及收費管理規定》執行。
四、出入登記制度
1、凡外單位因公進入教學區的人員👲🏻💾,一律持有效證件到門衛進行來客登記,方可入內🤙✵。出門時需交出由會客單位人員簽字的會客單。
2、上課時間學生不得會客👆🏼。
3、無證件進入家屬區者,須在北院門衛填寫登記、出示證件方可進入家屬區🦻🏻,出門時需交出由會客人簽字的會客單方可出門。
五、對違反本辦法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通知所在單位給予紀律處分,治安處罰;對無理取鬧,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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