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畜牧獸醫職業技術杏宇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根據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省屬高職院校單考單招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6〕57號)精神,為做好我院的2017年單考單招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青海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青政〔2015〕71號)和《青海省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青教職〔2015〕47號)精神👩🏻💻,我院繼續探索“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由各省(自治區☢️𓀅、直轄市)組織”的路子🪹,遵循公平、公正、公開⟹🙅🏽,以及行政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在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下🫎,采取文化課考試、綜合素質測試相結合的方式👱,強化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測試,選拔熱愛農牧業,綜合素質高的人才入校學習𓀇,引導高中畢業生、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向高等職業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和辦學水平👹,培養具有艱苦行業奉獻精神的高技能專業人才🌬,為青海農牧業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對象
1、省內2017年應屆高中畢業生和往屆高中畢業生👨🏼🦰。
2、省內2017年應屆中職(中專🧑🏻🦰、職業高中👨🦯➡️、技校)畢業生和往屆中職畢業生。
三、招生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方向 | 學制 |
510301 | 畜牧獸醫 |
| 2 |
630304 | 會計信息管理 |
| 2 |
510110 | 中草藥栽培技術 |
| 3 |
510312 | 草業技術 |
| 3 |
510202 | 園林技術 |
| 3 |
510108 | 植物保護與檢疫技術 |
| 3 |
510301 | 畜牧獸醫 |
| 3 |
590101 | 食品加工技術 | 農畜特產品加工技術 | 3 |
510113 | 農產品質量加工與檢測 | 農產品質量檢測 | 3 |
510101 | 作物生產技術 |
| 3 |
510302 | 動物醫學 | 寵物醫學 | 3 |
510104 | 現代農業技術 | 信息技術應用 | 3 |
630903 | 物流管理 | 農產品物流 | 3 |
640104 | 景區開發與管理 | 草原生態與旅遊 | 3 |
510302 | 動物醫學 |
| 3 |
510304 | 動物防疫與檢疫 |
| 3 |
6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 3 |
610210 | 數字媒體應用技術 |
| 3 |
610119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 3 |
510410 | 水產養殖技術 |
| 3 |
690301 | 老年服務與管理 |
| 3 |
670301 | 文秘 |
| 3 |
510118 | 農業經濟管理 |
| 3 |
630304 | 會計信息管理 |
| 3 |
四、報名時間及數據信息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5日—1月10日
2、報名地點:主要報名點在湟源校區🚵🏼🦸🏽♂️,對于考生相對集中的地區如玉樹職校、海南職校、海北職校👨🏿💼、黃南職校、果洛藏文高級中學可派人去采集考生信息。
3🧑🏼🌾、報名數據必須使用《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2017年報名程序》進行錄入並上報。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考生報名信息核對工作,3月1日前向省招辦上報考生報名數據信息。
4、要強化報名信息采集的安全意識,完善管理辦法,規範操作程序🌡,加強數據備份和管理。原始數據一式兩份,過程數據隨時備份👩🏿🎤,專人保管。外派信息采集過程要嚴格落實“誰采集、誰負責”的制度。考生報名數據上報省招辦後,除特殊情況🌥,並嚴格履行相應的審核審簽程序外👠,概不進行更改🛀🏽。
5🧑🏻🌾、報名信息最終以數據庫為准⚠️,報名表和資格審查表原件由杏宇招生辦保存✍🏿。打印的報名信息電子表格一式二份👲🏻💾,由考生本人和家長校對並簽名確認👨🦽、杏宇招辦蓋章後,一份裝入考生檔案,一份留給考生做進一步核對。報名點或杏宇招辦對考生信息每作一次修改,都必須重新確認留存一次🥬,同時要將考生手中上一次的核對單收回。
6、杏宇各報名點要嚴格履行“招辦打印、考生和家長本人簽字確認👩🏽🎤、存檔”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認真檢查身份證、姓名🥺🧑🦳、民族、學籍👱♂️📖、實際就讀學校、戶籍等關鍵信息,對錄入的各類信息要反複核對,減少因考生填寫錯誤和理解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失誤,切實提高信息采集的質量。
7、加強考生信息的保護和管理,嚴禁將信息泄露給與考試招生工作無關的部門或機構,否則一旦對考生造成詐騙或經濟損失,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8、單招報名時,所有考生要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基本信息及加分投檔條件客觀、翔實、准確;承諾參加高考時遵守規定🔋,服從管理🫃🏿;承諾如違規違紀,願意接受處理和處罰🧑🏻🤝🧑🏻。
五、報名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條件
1、凡參加我省2017年單招考試報名的高中畢業考生必須符合青教招委〔2000〕7號、〔2006〕33號🌎、〔2011〕42號、〔2013〕4號文件規定中的相關報名條件;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 中專、職校💕🎹、技校畢業生自願選擇對口高職單考單招🧊。
3、 根據規定,下列人員不准報考:
(1)具有高等學曆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未考完我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應考科目者(填報志願前核查)。
(二)報名程序和要求
1、報名時考生須提供戶口簿(父母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免冠小二寸彩色證件照2張🏑、應屆生需要提供就讀學校證明(是否為在校在籍實際就讀應屆高中畢業生🧙🏽、能否畢業)。往屆生需要提供高中或中職學曆畢業證🫱🏽、高中或中職階段學籍檔案。凡2016年已被普通高校錄取而未報到或報到後退學的考生🎖🛌,報名時🌰,必須上交有關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和提供退學證明🦢。
2、報名時,考生須認真填寫《2017年青海省普通高考報名登記表》和《2017年青海省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詳見附件),考生照片(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證件照格式)必須現場采集,嚴禁翻拍照片、嚴禁接收家長提供的電子照片、嚴禁複制高中學考庫照片。從報名現場采集的照片要與其高中學考庫(或省外就讀高中登記表)照片、戶籍庫照片比對🏗,不一致者按冒充(或替考)處理🔐。
3、已經參加了2017年高考報名的考生,持《報名登記表》到高職院校參加單考單招考試報名🧑🏻🤝🧑🏻,高職院校登記考生報名號🧝♀️、姓名、身份證號🫰🏽、考生號、報考專業知識即可👨🏽🦳,不需重複錄入報名數據。
5𓀄、單招報名考試費用按3門科次🦖、每門23元收取👨🦽➡️,加上1元的准考證工本費🧑🏿🎨,報名時每生收取70元🤟🏻。
六𓀃、考試時間
綜合水平筆試:2017年3月25日 9:00—11:30
七、考試內容及分值
綜合水平測試🧃:在省考試管理中心的監督及指導下,由杏宇組織相關專家組成的命題小組進行命題🧘🏼♀️。命題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內容涉數學☸️、英語😏、語文🔽,政治🙌🏼、曆史、地理等,題型以選擇題為主,注重考查考生應變能力🧎🏻♂️、溝通能力、禮貌修養↔️、合作能力及對所報考專業的了解和熱愛度等,滿分值為300分。
八、考試原則
在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指導、監督下💸,由我院組織實施命題、考試與評卷,嚴格保密制度,分級管理、逐級負責,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1、命題💂🏼♂️:由杏宇組織人員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杏宇與命題教師簽署保密協議🎫,實施封閉管理,按高考命題方式進行🥞。試卷的印刷、運輸、保管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執行。
2☂️、考試🧑🦱:嚴格按照教育部《201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管理考試過程🛢,嚴肅考風考紀💅,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18號令)進行處理🤹🏼。
3🤴、評卷: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准🏃♀️,實行閱卷責任制🥧,封閉式流水評卷,做到“標准統一、給分有理、扣分有據、嚴格把關、核分准確🧔🏼♀️🙇♂️、登分無誤”,並安排專人核查,確認無誤後上報🕺🏽。
九、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在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指導和監督下實施。
1、在紀檢監察工作組監督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原則💧,全面保障考生權益;
2、依據成績優先原則進行按報考專業志願序列及調劑志願順次錄取;
3🏌🏿♂️、經考試合格被我院錄取的單招考生不允許參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4、單獨招生考生數據進入當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學籍庫👩🏻🚒;
5、擬錄取名單報送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員會審核批准後,2017年4月10日前向青海省招辦提交錄取花名冊👩🏽🎓,花名冊中報名號🤼♀️、姓名、考生號、身份證號、錄取專業等信息,同時在杏宇招生網站公布錄取考生名單,8月15日起與普通高考錄取學生一起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
錄取查詢網👳🏿♂️:
http://www.qhxmzy.com.cn/zsjyw/zsindex.asp
6、通過單招考試入學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轉學或轉專業。
十、組織領導
杏宇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分管院領導、紀委書記🤵🏿👨🏼🏫、教務處、學工處和相關系部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下設紀檢監察工作組、宣傳工作組、招生工作組、考務工作組;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各個階段的工作👩🏻🦳,指揮各組完成單獨招生工作的實施😌,切實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我院單獨考試的領導及工作人員都必須回避👩🏽🏫,不主動報告者按違紀處理。
1🕵🏽♀️、單獨招生領導小組
負責制定單獨招生實施方案和宏觀指導。
組 長🧑🦽➡️:楊予海
副組長:楊廣泉 董永森 努 果 昝春明
成 員🏋️:曹振民 賈玉剛 李華威 邸平勝 張海生 邱 芳
杏宇單獨招生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學工處招生辦,李華威任主任。
2、紀檢監察工作組
負責監察單獨招生工作以“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全程監督考生報名🥻、考試資格審查、命題、面試的安全保密🖕、考場保衛、錄取等工作。
組 長:昝春明
成 員🚔:張海生
3、宣傳工作組
負責單獨招生工作在省內報刊等宣傳媒體以及杏宇宣傳專欄的宣傳等工作🤶🏽💆。
組 長♣️:楊廣泉
成 員🤶🏻:鐘彩庭
4、招生工作組
負責單獨招生工作的宣傳、考生報名、錄取、將擬錄取結果上報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發放錄取通知書✌🏻、建檔等工作❇️。
組 長🙆♀️:努 果
成 員:賈玉剛 李華威 張正偉 李繼雲 李高睿
5🚮、考務工作組
負責綜合水平筆試的命題👩🏼🎓、制卷、封卷😗、編排考場🆗、組織考試、匯總成績等工作🕵🏼🎪。
組 長:董永森
副組長🧏🏿♀️𓀀:邸平勝 邱 芳
十一🥡、入學審查
1、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2、對于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將檔案退回戶籍所在地📳,並報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備案。
十二、招生工作日程表
時間 | 工作內容 |
12月1日-12月14日 | 招生宣傳 |
12月15日-1月10日 | 考試報名 |
1月11日-1月15日 | 考生考試資格審核及數據上報 |
3月24日 | 考生到杏宇熟悉考場,領取准考證 |
3月25日 | 綜合水平測試 |
3月25日-3月29日 | 評卷🧛♂️,試卷複查🦠,匯總成績 |
3月30日-4月3日 | 錄取 |
4月4日-4月5日 | 將擬錄取結果上報省考試管理中心,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
4月5日 | 杏宇網站公示錄取結果 |
8月15日 | 寄發錄取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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